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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等7部门印发意见 在县域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
发布时间:2020-11-11     浏览次数:     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本网讯 近日,农业农村部联合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和银保监会等7部门印发《关于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 提升农村创业创新水平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在全国县域建设1500个功能全、服务优、覆盖面广、承载力强、孵化率高的返乡入乡创业园,吸引300万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创新,带动2000万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据了解,近年来,农村创业创新环境持续改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不断增多,形成新的农村创业创新热潮。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业创业明显增多。但是,农村创业创新仍存在要素聚集较低、政策集成不够、服务集合不强等问题,需要明确建设重点、完善创业政策、优化指导服务、聚集培训资源,推进农村创业创新,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强调,要以培育初创型和成长型企业为重点,推进要素集聚、政策集成、服务集合,高质量建设一批县域返乡入乡创业园,重点是“四个一批”:新建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利用现有涉农资金项目构建多位一体、上下游产业衔接的创业格局。提升改造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依托现有创业园改造配套设施,集成实训功能,增强服务功能。拓展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依托现有产业园区,配置现代产业要素,嫁接成熟生产技术,匹配优秀管理人才,引入金融资本和风投创投。整合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依托现有大型企业和知名村镇挖掘现有设施潜力,集中提供公共服务,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创新。

  《意见》提出,要强化财政扶持,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落实税费减免,对厂房租金、房租物业费、卫生费、管理费等给予一定额度减免。创新金融保险,设立信用园区,形成支持白名单,逐步取消反担保,建立绿色通道,做到应贷尽贷快贷。引导资本投入,支持返乡入乡创业企业通过发行创业创新公司债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等方式,实现债权融资。保障园区用地,依法依规改造利用盘活工厂、公用设施等闲置房产、空闲土地,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生产和办公场地。强化创业人才支撑,允许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返乡入乡人员创办的企业。优化创业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立“互联网+创业创新”模式,打造生产协同、创新协同、战略协同的创业链,为返乡入乡创业团队提供一站式、个性化服务。聚集培训资源,将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纳入创业培训重点对象,大力推行互动教学、案例教学和现场观摩教学,组建创业导师队伍和专家顾问团。

  《意见》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部门协调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推进项目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目标同向、力量同聚,聚力抓好落实,逐步构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返乡入乡创业园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