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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农业”大潮已起农业大数据时代正到来
发布时间:2015-11-23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张倪

  财政部日前印发《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发展目标:从2016年开始,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集中支持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力争用3年时间,在各农业综合开发县初步形成1到2个优势特色产业,以省为单位各形成10个左右、在全国初步形成百个资源比较优势大、产业链条延伸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指导意见》专门提到,鼓励发展“互联网+农业”,积极支持优势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指导意见》指出扶持范围,产业化经营项目所扶持的产业以纳入《全国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的产业为主。在具体扶持方式方面,剔除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引领和杠杆作用,调整和完善财政资金对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的扶持方式,逐渐形成以贷款贴息为主、以财政补助为辅、财政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多元化扶持体系。贷款贴息项目优先扶持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财政补助项目优先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区采取财政股权投资基金、贷款项目担保基金等扶持方式。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释放出的三大要点值得我们特别关注:首先,财政对农业领域的支持更加直接、具体、精准;其次,《指导意见》支持力度不仅仅局限于农产品产业链的某一环节,而是包含了整个产业链的上中下游,旨在使整个产业链更加优化、更加具有竞争力;第三,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指导意见》中提出引导更多的社会和商业资本进入相关产业领域,促进产业发展。

  数据显示,今年粮食主产区的玉米、小麦价格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跌,其中玉米价格下跌明显,农户价格平均下跌20%以上,最高跌幅相比去年达30%。有估计称,2015年的粮食价格大跌可能导致千亿级的收入负增长,这折射出我国农业生产不增收的现状。

  另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农村网民1.86亿人,仅占农村总人口数量的20%,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仅为30.1%,不到城市普及率的50%,而在上网的网民中有56%参与网络购物。

  由此可见,农业现代化是必由之路,而搭建好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是刺激农村消费的必要前提。

  事实上,目前我国农业运营效率较低,互联网应用的发展前景和空间可谓巨大。而随着互联网技术及信息的持续发展及其在农业产业链中的普及,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可有效解决农业产业链中,农民生产者与市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缩短农业产业供应的链条长度,提升农业产业链的资源配置效率,进而提升全产业链的运行水平。

  11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五大领域,成为我国农村改革的顶层设计方案。

  11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该《意见》指出,到2020年,要初步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农村电子商务与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结合,在推动农民创业就业、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带动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11月16日,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孔令羽在接受媒体访问时公开表示,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明年将重点开展五方面工作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尽快印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

  农村电子商务,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也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我们看到,无论从国家层面的政策导向,还是产业动向,以及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完善度等方面,“互联网+农业”的大潮已起,农业大数据时代正在到来。通过实体店与电商的有机结合,可使实体经济与互联网产生叠加效应,从而有效推动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农业升级。

  我们也相信,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各地方政府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认识,也将使更多地方政府将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纳入到地方“十三五”规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