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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沛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成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1     浏览次数:     来源:

为了加强沛县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评标活动管理,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沛县村级工程管理办法》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沛县农村农业局研究决定,对2018年聘用的24沛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成员进行资格复审健全评标专家资格退出机制,确保专家资格合格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要求

1、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行业知名或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年龄可放宽限制);

2、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等相关专业领域技术、经济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或者具有中级职称并取得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结构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招标师等国家注册类执业资格;

3、熟悉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技术经济规范和标准,熟悉电子招投标流程和评标专家操作技能,能胜任评标工作;

4、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无不良行为记录。

5、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二、提交材料

1、沛县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评标专家登记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技术职称证书原件PDF彩色纸质版;

5、执业资格证书原件PDF彩色纸质版;

6、相应工作经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7、过去三年从事村级工程评标情况总结。

以上申报材料均需按顺序装订(复印件统一为A4)成册。

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确保与原件一致,申请人对申请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性负责。

三、提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314日至2022318日;

地点:沛县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沛县政务服务中心西楼314室)

四、组织复审

1、沛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人员对提交材料进行复审。

2、复审结果将于322日前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网站和沛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附件:评标专家登记表/upfile/2022/03/20220314143520_307.doc

联系人:朱 浩      电话:0516-89887388


沛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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